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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續改了3次上一篇的化妝包照片

不得不承認對於某些事情
我的確存在偏執狂與強迫症的病態

比如洗手 與饒恕

我是基督徒
愛主但時常軟弱
聖經中有一則故事 近來讀經時頗有感觸

《馬太福音》18章:
彼得問耶穌 "有人得罪我 我應該饒恕他幾次呢? 到7次可以嗎?"
耶穌說 "我對你說 不是到7次 是到70個7次(seventy-seven times)"

跳回聖經第一次出現在我眼前的景象
只是本比手掌約略大 稍具厚度的書
我不知道作者是誰 也沒想過讀了之後會有什麼心得
更沒想過第一遍讀完後我會更渴慕的回頭再讀
品味某幾句話裡所描述的美好事物
或者重新被某些段落熨平內心摺痕

坦誠的來說
閱讀十分簡單
確實做到卻無比困難 在人而言

一直覺得我是個衝動熱情的人
有時候會提醒自己慢個幾拍 更儆醒也好
但從未想認真改變甚麼
直到覺得被剝削 進而屈從 再全面反彈後
忽然開始有點認不得自己了

keep walking沒有那麼難
饒恕逼迫自己前進的人才難

邁開步伐後可能會悵然發現
很多事情並沒有改善 反而變得更糟

但只要有一個人 心底最重要的那一個人
看清了現實世界是如此錯待自己而願意饒恕
也就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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